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树立“质量核心”和“问题导向”理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学科专业特点紧密结合,激发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活力,调动学院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着力改革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根据湖南大学下发的《湖南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评审
(一)原则
1.对接学校考核要求。重点支持《湖南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改革专项建设的通知》中的“主要任务”。
2.避免重复建设。关于课程建设类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对于同一课程和教材项目,如果近三年已获得过学校资助,则不纳入本次申报及资助范围。
3.鼓励团队申报。鼓励团队申报专业综合改革、慕课建设等课程建设类项目以及教材项目。
4.项目适度打通。如果某一项目的申报数量少于拟立项数量,则调减该项目立项数量,增加需求量大的项目立项数量。
5.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将会同学校一起,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建设成效,对于业绩突出的项目,据实按需投入经费;对于效果欠佳的项目,缓拨或停拨后期剩余经费。
6.限项要求。为了增加资助面、集中精力做好项目建设,原则上,一位老师只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两个项目。
(二)办法:院外专家评审,学院最终确定。
三、拟立项项目数量
(一)自由申报项目
1.校级教改项目:5项
2、课程建设类项目:12项
(1)普通类:2项
(2)通识课程类:3项
①重点项目:1项
②一般项目:2项
(3)全英文课程:3门
(4)微课项目:2门
(5)慕课项目:2门
3.教材建设项目:2门
4.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
(二)学院统筹项目
1.SIT项目、学科竞赛项目
包括:学生作为申请人申报SIT项目、创新创业基地以及学科竞赛项目,由学院统筹。
2.学院整体项目
本项目从学院层面、跨教学系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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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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