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超学制延期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超学制研究生: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12】5号)文件要求,正常弹性学制内未按时毕业的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毕业的,应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如超过正常弹性学制三个月内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以下研究生如未能按时毕业,需申请延期。
1、2009级尚未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的),2008级学号以“S”开头在职攻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7级尚未答辩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2007级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请上述需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于2013年11月25日之前提出延期毕业申请交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2 :延期毕业汇总表
附件一
湖南大学超学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号
入学时间
联系电话
专 业
培养类别
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导师姓名
导师联系方式
在
学
情
况
说
明
写明目前学习科研情况,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本人
意
见
写明申请继续攻读学位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导
师
同意继续攻读学位、退学等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