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大学考点 现场确认公告
对于选择湖南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通知事项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7日—1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二、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北栋一楼大厅。
三、报名流程
1、验证照相:已经网报并缴费的考生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身份证和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进行验证照相。
一楼大厅分三个组,每组均可完成验证照相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满2年、本科结业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
2、交表:照相后领取现场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核对签名并交表。交表后领取报名确认单,报名确认单是考生完成报名手续的凭据。(如果考生自行将报名信息简表带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现场确认时无法进行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遗失,考生须持所在高校教务处盖章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2、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考生应持“毕业证明书”,否则不予报名。
3、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高校同意,考生须提供所在高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加盖公章)。
4、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学籍学历信息提示无法核验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供的,考生必须在11月29日前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供,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补报名
因湖南大学报考点的考场容纳量已经饱和,尚未进行网报的考生、已经网报但是未缴费的考生均不能在湖南大学报考点办理补报名。
六、报考费收据
需要报考费收据的考生请在完成报名后持“报名确认单”到逸夫楼北栋204室进行登记,待研招办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收据后,考生再到研招办领取。
七、资格自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八、准考证下载时间和初试时间
1.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九、我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关注官网通知,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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