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湖大研字〔2021〕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生退学学籍处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朱小奇等6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见湖大研字〔2022〕21号)。
因以下研究生(名单附后)无法联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应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学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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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T08181002 |
朱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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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1800007 |
许晓明 |
B08181007 |
王庆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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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180011 |
廖勇 |
B092100003 |
张漾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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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2181069 |
王军 |
联系人:夏浩
联系方式:0731-8868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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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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