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修订)》(湖大研字〔2021〕22号)相关文件精神,刘波等6名研究生(名单附后)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且学院无法联系到研究生本人,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学号 |
姓名 |
S08181036 |
刘波 |
S1118W303 |
谷韬 |
S10181090 |
付晶 |
S12181100 |
张琳 |
S1418W1398 |
洪嫤艺 |
S09181104 |
芮志英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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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