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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管理
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等担任,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招生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同时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复试监督小组电话:0731—88684805 13808416933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线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9年招生计划数为 83人(含推免生59人),其中:(1)应用经济学专业69人,已保研数53人,本次实际拟招16人。 (2)统计学专业14人,已保研数6人,本次实际拟招8人。
本次复试分数线在学校已划定公布的经济学学科分数线(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学院对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划定为350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学院划定统计学专业复试分数线为370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9年招生计划数为265人,其中:(1)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179人,已保研数56人,本次实际拟招123人 (含双证金融非全日制50人);(2)保险硕士招生计划数58人,已保研数7人,本次实际拟招51人(含双证保险非全日制30人);(3)应用统计硕士招生计划数28人,已保研数8人,本次实际拟招2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人(指标单列)。
本次学校划定公布的金融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分数线为3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应用统计硕士分数线为37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5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保险硕士(含双证非全日制)分数线为3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5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0分。
考虑到我院专业学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学院不另行划线,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进行复试,即金融硕士复试分数线350分,保险硕士复试分数线350分,应用统计硕士复试分数线375分,单科按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教育部2016年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根据该文件以及学校的要求,我院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的学院划线必须与全日制金融硕士、全日制保险硕士学院线相同,即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学院复试分数线按学校划定的分数350分,单科按学校分数线执行。(友情提醒: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请考生先查阅教育部文件,还可咨询研究生院、学院研究生中心有关老师,请考生在调剂时慎重考虑)
(二)复试调剂
金融硕士(双证非全日制)、保险硕士(双证非全日制)考生达到学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拟接收调剂生。
1.初试成绩达到其本人原报考专业类别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剂规则:(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原报考专业的复试。(2)复试结束后如果申请调剂的人数超过调剂计划指标,将按照以下原则优先接受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优先调剂(金融硕士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调剂到保险硕士非全日制);再接受初试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金融硕士调剂到保险硕士非全日制,应用经济学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非全日制,统计学及应用统计硕士调剂到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保险硕士非全日制);(3)如果调剂计划指标有剩余,考生可申请二次调剂,按照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优先的原则接受二次调剂;再接受初试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按照总分(初试+复试成绩)排序。
2.初试成绩未达到原报考专业类别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但达到校定复试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须提前报名申请)。调剂规则:(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调剂专业(金融专硕非全、保险专硕非全)的复试。(2)按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排名,但录取类别顺序排在达到院定复试线调剂考生之后。即在上述达到院定复试线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如还有剩余指标,再对未过院定复试线的调剂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请参照《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对校内调剂的有关规定,到湖南大学财院校区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行政楼三楼313填交书面申请和协议书。经学院审查后按照总分(初试+复试成绩)排序及本院相关规定,拟定调剂考生名单。
(三)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英语听力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专业面试时,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10分用于英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5分);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5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分)。3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10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10分);考生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10分)。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负责实施。
(四)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学术型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数学、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满分140分)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复试事项
(一)复试流程
考生复核复试科目→学院资格审查→复试笔试→ 专业综合面试→学院拟录取公示→学校正式录取公示。面试前采取动态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次,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科目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湖南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在3月16日前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申报。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按照初试报名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不得自行更改研究方向。初试成绩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但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相应调剂专业(金融专硕非全、保险专硕非全)的复试科目。因故未能准确申报复试科目影响复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 22 日上午10点至下午5 点,地点在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三楼315室。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3月23日晚上7:30,地点在湖南大学财院校区二教学楼,考生必须在7点前进场。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3日下午14:30—16:30。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8点开始至晚上11点,地点在湖南大学财院校区二教学楼,具体考场另行通知。面试考生动态随机分组,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复试时现场公布。
四、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遴选部分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原则上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学业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通过复试录取后的考生,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院为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申请的机会。
六、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
本办法未尽事宜及相关表述的解释说明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方便复试考生,学院设立QQ群(群名:2019湖大金统硕研复试群,群号:238104667,请所有上线及调剂考生以“真实姓名+专业”命名申请加入,学院将在群内解答同学们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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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
附件:湖南大学研究生调剂申请表(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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